大家知道,四氯乙烯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都具有较大风险。因此,对干洗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氯乙烯溶剂的使用与管理、干洗设备的选用与维护、干洗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保障都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对工作环境的四氯乙烯污染浓度有明确限定,国标GB l6204 《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都规定,车间工作场所空气中四氯乙烯的容许浓度为200mg/m³,相当于27PPM(人的嗅觉能闻到的四氯乙烯浓度为50PPM。如果长时间工作在能闻到四氯乙烯气味的空气环境中,肯定会有不舒服的感觉)。按照这个限值,工作场所应该闻不到四氯乙烯的气味。
欧美等工业发达国家对四氯乙烯干洗机均有环保上的严格要求。有的已经不允许销售、甚至禁用四氯乙烯干洗机。发达国家的标准要点如下:
1、禁用洗烘分体机,禁用开启式和自助式四氯乙烯干洗机。
2、干洗机笼内四氯乙烯残存浓度≤300PPM。
3、工作环境空气中四氯乙烯污染浓度≤25PPM。
4、干洗机应置于一底盘上,地基泥土中的四氯乙烯污染不允许超过标准。
5、干洗机泄漏四氯乙烯液体≤3滴/h。
6、干洗机蒸馏出的废水、污泥要送专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是从最大限度地减少四氯乙烯对人体、对环境的风险角度出发,有三个重要的数据必须保证:
1、工作场所空气中四氯乙烯的容许浓度为20PPM(比国家标准GB 16204、GBZ 2更严格)。
2.、每公斤清洁衣物的溶剂消耗≤20克,即2%(我国QB/T 2326 《四氯乙烯干洗机》标准规定,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的溶剂消耗≤3%,炭吸附式四氯乙烯干洗机的溶剂消耗≤1.5%)。
3.、防止四氯乙烯浓度高于0.1mg/L的接触水排出。
要达到上述这些要求,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设备管理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已将“开启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四氯乙烯干洗机,分体式石油干洗机和普通封闭式石油干洗机”列入淘汰类产品。
因此,必须使用真正具有有效炭吸附功能的四氯乙烯干洗机(国际标准ISO 8232 《封闭式干洗机 机器特性的定义与检测》对全封闭干洗机性能指标的释义为:机器内部溶剂的残存浓度≤335 PPM,机器外部环绕1m、高度1.7m,空气中的溶剂浓度≤25PPM)。
干洗设备应配有安全托盘并远离地漏布置。
干洗循环时间短,溶剂耗量≤1.5%,干洗结束后笼内残存污染度≤300PPM。
应对干洗设备做定期的检查、监测、维护计划和记录。
还有一点很重要,许多用户存在着四氯乙烯干洗机和石油干洗机布置在同一个工作环境的现象,这是不安全的。由于四氯乙烯溶剂没有燃爆风险,这类干洗机使用的电器、热保护都不会从防爆角度考虑,这对旁边的石油干洗机来说,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2、溶剂管理
对四氯乙烯溶剂供应商要有计划地考核(包括供应商资质,溶剂使用及风险防范措施说明,溶剂验证及保质期报告,供应商评估等等) 。
四氯乙烯溶剂必须密封包装,存储在专门设计的阴凉区域或壁橱中,防止强烈光照和高温。
溶剂库存、保质期、领用必须详实记录。
作业场地溶剂的数量只限于工作所需使用的量。
3、环境管理
工作区域,尤其是存在危险溶剂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确保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通常按照车间容积的6倍匹配通风量),规范通风设备的维护使用制度。
必须规范水分离器对废水的处理制度,要有四氯乙烯泄漏控制计划和定期监测记录,确保接触水含有尽可能少的溶剂量。
废水、残留物收集后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还应该了解周边单位对排放的限制。
4、人员管理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合格上岗证书。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
正确掌握干洗设备的原理、性能,具备熟练的干洗操作技能,掌握正确的设备维护保养技能。
必须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有效的救急措施。
必须设定应急情况下的第一反应人。
干洗要求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严格规范干洗作业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安全秩序,以期全面地防范风险,最有效地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环境,推进绿色洗涤,保障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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